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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填写参展申请书,加盖公章及负责人签名后邮寄或传真至GEB组委会并于15日内将相关费用汇入组委会指定帐户,组委会按汇款先后予以安排展位。

2

参展单位必须在费用汇出后及时将银行汇单复印件传真或邮寄至GEB组委会,以便核查。会期统一开具正式税务发票。
3
参展单位在确认参展后,非经GEB组委会同意,不得撤消参展申请或申请面积,否则只退还已交费用的50%,组委会保留调整或处理展位的权利。
4
GEB组委会将于开展前20天将展品托运、住宿等有关会务安排以专函、或传真方式通知参展单位。
5
展位按先订先得,大展位和老客户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。
6
未经GEB组委会同意,参展商不得转让其展位。
7
严禁假冒伪劣产品参展和参展商品的侵权行为。
8
参展商品与本次展会展出范围不符,GEB组委会有权禁止展示且所交费用不予退还。

    展 区 规 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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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 展 商 配 套 活 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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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 参 展 费 用
    参 展 程 序 及 原 则
    时 间 安 排
    展 厅 平 面 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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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上海国际绿色建筑技术与产品展
日期:2008年6月7日-6月9日 地点:中国·上海·上海展览中心东一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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