展位按“先申请,先付款,先分配”的原则安排
若本活动开幕前二周组委会没有收到参展费,该展商将被视为退展,组委会有权将该展位重新分配。
除非参展单位不被主办单位接纳,否则已交展位费概不退还。
展 位 费 用
招 商 热 线
会 刊 广 告 收 费 标 准
参 展 程 序
参 展 说 明
展 厅 平 面 图
参 展 申 请 表(下载)
2007
国际礼品、家居品跨国采购交易会
上海世贸商城版权所有
日期:
2007
年
8
月
29
日
-9
月
1
日
“
2007
国际礼品、家居品跨国采购交易会”组委会
地点:上海世贸商城展馆(延安西路
2299
号)
电话:
021-62361341
传真:
021-62360188